人们常说青春总是迷惘的 , 我不知道自己的青春是不是也很迷惘 , 不过我的青春的确是在恋与不恋之间徘徊的。
自己算是个晚熟的人,当其他的女孩都已经迷琼瑶迷的两眼都能泛出忧愁的泪花时,我还在研究怎么能逃课去看喋血双雄。 TANND ,周润发就是帅啊。第一次发现自己有点想见到某个人时,闺密们都已经不知道恋过几回了,不管是不是成功的相恋,人总是在恋不是?
那家伙爱踢球,是个球痞。长得挺帅挺不帅,还矮,马那多纳多矮阿,只要球踢得好,矮,咱也要在恋与不恋之间徘徊一段日子不是?喜欢他跑起来的样子,那动态的美感,奔跑的速度,抢球,过人,帅啊,心里就想,他要是干什么都跑就好了,他要是任何时候都在带球过人就好了,我什么都能不干就好了,就呆呆看着。。。。。。时间不能停下来,那奔跑的样子也不能定格。这算是恋吗?自己也赶时髦,早恋上了?好像不是吧。在校门口遇到他,他没跑,还骑着一辆加重的二八大永久,跟他很不配嘛,一点儿也不帅了。有时候 , 下午会有年级之间的球赛。不管是高中部还是初中部的男生们都很喜欢体育活动,要是有重大的比赛,大家就都积极起来了。我也成为拉拉队队员,热情的看他奔跑,在心里又热烈的恋起来。就这样,只要有球赛,我就恋,没有的时候,我就不恋了。自己的时间也很宝贵的,学习,考试,看电影,听歌,还有看不完的小说。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,对他,也是这样随意,能恋的时候就恋,不能恋,也没觉得痛苦,难过,我的青春的字典里没有郁郁寡欢,更不会请他到梦里跑一圈啥的。至于他是不是对我怀有同样的情愫,我也不太在意。不过,我想他是知道我的。日子就这样过的飞快。
青春里总会有些日子让人一辈子也不会忘记,那一天,是偶然还是必然,我也闹不明白。天还是那么热,周日傍晚,我跟一个闺密去医院看她姥姥,没想到,那球痞的妈妈在那家医院上班。走出医院,在门口就遇到他了,他和我们聊了聊,也就是你也在这儿啊,对啊对啊,等等,一来二去的,他就叫我们跟他和他的球友去玩,也就是去大排档吃吃喝喝聊聊天,那时候中学生大概都一样吧。就这样我第一次结识了来自法国的葡萄酒,那样子很能唬人:瘦瘦长长的瓶子,红的有点儿发黑的液体,可也不是琥珀色。瓶子上的标签是很干净的白色为底色,白描的葡萄园,有模模糊糊看不清的一个穿长裙的洋妞在采葡萄。当然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法文我们都不认识。我已经忘记那是谁带来的酒了。酒只有一瓶,人倒有五个,每人一大杯,正好合适。我心里是期盼的,不是有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诗句吗?虽然手里拿的是没洗干净的旧的都有点儿发黄的白色硬塑料杯,从来没有喝过葡萄酒的我还是按捺不住想要尝尝这洋酒的滋味。终于等到大家举杯了,我喝了一大口,那滋味很奇怪,甜的像糖,又有点儿涩,还有点儿辛辣,回味还有点儿苦。估计是我喝得太猛了,那酒像水一样到我的胃里了,可是那味道却顺着我的咽喉经过我的七窍直奔大脑而去了,我明显感觉到有点热,天怎么这么热啊,我想不明白。血往上涌,手脚有点儿凉嗖嗖的,大概是旁边那破电扇吹得吧,人真多啊,我好渴。刚才大家不都举过杯了吗,我都喝了一大半了,怎么又要喝了,他们都说我是女中君子。这话我记得,不是说量小非君子吗?还有我那跑起来就帅的不帅的人在那里呢,不管他恋不恋我,我都不能丢人。又一仰脖子,我牛气烘烘的说:先干为敬!我把酒都倒到嘴里,其实也没剩多少了,酒慢慢的咽下,可滋味没太大变化,好像更辣了,更苦了。天气更热了,我像一匹在沙漠中寻找水源的马,身体里已经没有一滴水了,随时准备倒下。我清醒地觉得自己应该回家了,我推说自己有作业要赶,必须早回去,不回去,妈妈会找来,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。好不容易一个人出了那小巷,我记不得,自己怎么走回家的。回家了,我松了口气,妈妈加班还没回家,哥哥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。我跑到厨房,狂喝了几大杯自来水,真是凉爽啊!回到自己的房间,躺在小床上,在闪亮的日子的歌声中,沉沉睡去,一夜无梦。第二天,我发现,丢了一支鞋,那是我最喜欢的凉鞋。去学校 , 闺密竟然没有问起此事,我也不好意思问她有没有看到。
从此,我对葡萄酒就没有了好感,后来又有了很大的改变,那是后话。当然了,如今我已经记不得跟我同校不同级更不同班的球痞到底长什么样了,不过,对那一瓶葡萄酒,我依然记忆犹新。
活着的意义
3 yea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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